香港舆论:谢霆锋判刑太轻有损法治声誉
香港艺人谢霆锋因为妨碍司法公正,被法院判做24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但无须监禁,而另外两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入狱6个月和4个月,引起香港社会各界热烈讨论,舆论普遍认为法院对谢霆锋过于轻判。
香港各大报章昨天纷纷在头版大幅度报道法院的判决。《香港经济日报》在题为〈给霆锋一个机会,还社会一个榜样〉的社论中指出,根据香港现行的英国普通法的法治精神,不是有人犯法,就一定要他坐牢。对年轻犯人,除非法律清晰写明他所犯的罪行一定要坐牢,否则法官在量刑前必定先考虑例如社会服务令等非坐牢的刑罚,希望透过参与社会服务给予年轻犯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回馈社会。
该报相信纽西兰籍裁判官卫以宽在量刑前,有考虑到上述的法治精神。该社论也指出,谢霆锋因为受到亲友溺爱,给市民的普遍印象很差。不过14天的收押期使他从物质天堂跌到凡间,已是当头棒喝,而平时桀傲不训的他愿意认错,社会应该给予机会,而他也应该给社会做出榜样。
至于警员刘志伟被判入狱6个月,刑罚相对比谢霆锋重很多,但《香港经济日报》认为他身为公职人员,没有阻止“顶包”(顶罪),已是知法犯法。市民期望警队作为维持治安的支柱,所背负的道德标准也比一般人高,所以他被判半年刑期,也算合理。
不过,《明报》社论就认为谢霆锋的刑罚明显过轻,使香港的法治声誉受损,因此呼吁律政司长梁爱诗应该提出上诉,要求高等法院复审。该报在前晚通过电话访问408人,结果有58%的受访者认为对谢霆锋的判刑太轻,认为适中的只有26%。
《东方日报》和《苹果日报》在头版分别打出〈霆锋甩难——轻判服务令、歌迷欢呼、舆论哗然〉以及〈谢霆锋获释,公道何存〉的大标题。
《东方》引述身兼律师专业的立法会议员涂谨申的话,指谢霆锋是此案的直接受惠者,妨碍司法公正只被判社会服务令,是罕有的现象及例外,他担心这样的讯息会让社会疑惑。
该报另一篇报道还指出,当有人虚报法庭内有炸弹而引起一片混乱时,谢霆锋获优先护送离开,但在庭内采访的记者和旁听的市民不能即刻逃命,必须留下来接受搜查,“令人感到有厚此薄彼之嫌”。
《苹果》专栏评论员卢峰说,裁判官也指出妨碍司法公正是打击法治核心的严重罪行,而近年来香港多宗“顶包”案或串谋妨碍公正司法案件的刑罚都是入狱或缓刑;刘、成两人都被判入狱,以显示他们罪行的严重性,为何只有谢霆锋获得轻判?
《文汇报》和《大公报》也罕见大篇幅报道,《文汇报》社论认为,谢霆锋判决遭质疑,首先因为判决不合理。“配角”判入狱,而“主角”应受到的惩罚最少不低于两位配角,却只判做社会服务。许多市民难以接受是可以理解的,也因为市民担心不公正的判决会影响外界对香港法制的信心。 (联合早报)
0
全部评论 |
|
 |
实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