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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独吞《少林足球》利润 林小明要周星驰“交代”

www.creaders.net | 2002-03-20 06:34:11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周星驰被指独吞《少林足球》副产品2000万港币(约476万新元)利润,寰宇电影主席林小明发律师信要求周星驰“交代”。



  周星驰自导自演的《少》,去年成为香港电影票房总冠军,票房劲收6000多万港元(1429万新元),并在香港及中国掀起一片“少林”热。周星驰过后更凭片中五师弟的造型狂接广告,并推出网上游戏、VCD及漫画等一系列副产品,收入达2200万元(524万新元)。

  此事却惹投资《少》的寰宇电影主席林小明不满。他于日前发律师信要求周星驰交代此事。

  原来,当初林老板首肯投资该片后,先垫出了所有制作费,数目高达3000万元(714万新元),而周星驰只负责制作及演出,未有支付分文。林小明不满与周星驰共同拥有电影版权,但周星驰却独占该电影副产品所有收益。

  据知,因《少》效应,周星驰以《少》片造型接拍的牙膏广告赚了1000万港元(238万新元)。加上其他相关收入,如来自《少》的电脑游戏软件600万港元(142万新元)、漫画集第一册140万港元(33万新元)、漫画集第二册112万港元(27万新元)、电影原声唱片亚洲版权300万港元(71万新元)(分红另计)和小说版权100万港元(24万新元),总数高达到2252万港元(536万新元)。

  合约规定,《少》片上映后,周星驰最少可以支取1700多万港元(405万新元),寰宇电影高层说:“老板给几千万港元拍戏,要承担风险,看票房好不好,而且就算票房再好,最多也只是赚千几万港元。

  “但星仔(周星驰)不必出钱就能赚千几万港元,现在还用这部戏的效应和造型等,又赚了2000多万港元。老板不一定要追回钱,但怎样都要有交代呀!因为合约写明,电影副产品的版权公司也有份的。现在惟有出律师信讨回公道。”

  据知,律师信订明若周星驰方面日内未有给予满意的答覆,寰宇不排除向周星驰发出禁制令,双方有可能对簿公堂。


  周星驰正在日本宣传《少林足球》,公司高层孙先生说:“我们还未收到信,加上不在香港,完全不知发生什么事,要回香港了解,并和律师商量后,才知道如何回应。” 《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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