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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了,那座排练厅早被碾压到大马路之下了,让城市现代化给化了。那些留着我们年轻倒影的镜子呢?那些萦绕着我们琴音歌声和欢笑声的冬青树呢?那座我们的秘密恋人徘徊过的骑楼呢?粉碎得连渣子都没有了。”在小说《芳华》里,严歌苓让萧穗子道出了自己对文工团的眷恋。严歌苓说:“40年前的中国非常贫穷,那时我们最富有的就是故事。”
《芳华》有诞生的理由
青春不是年华,
是心境。
是无边的憧憬。
——出自电影《芳华》预告片(下同)
“我们俩拍个文工团的电影吧!你我都是文工团的,我现在特别怀念那段生活。”2014年,冯小刚对严歌苓说。小说《芳华》,因这句话而起。
两年后的一天,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辑刘稚看完书稿后,走在昏黄的路灯下,她意识到,这部小说是严歌苓近几年所有作品中最好的。
严歌苓在美国学习写作时,有位教授总是用一句话问大家:“世界上已经有成千上万的小说了,你凭什么认定你写的那本有理由出版?”“《芳华》诞生的理由是什么?对两位战友的怀念,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诠释。”严歌苓如是说。
小说中,严歌苓化身为萧穗子,讲述了上世纪70年代发生的一段故事: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年男女被选进部队文工团,担负起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才艺不同、性情各异的女兵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电影《芳华》中改为何小萍)、萧穗子在这个团队里朝夕相处。由于出身不好,加之性格倔强孤僻,何小曼成了这个群体中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刘峰是这个文工团里的一名男兵,他善良,尽其所能帮助别人——帮战友做沙发,帮女兵找落在棉被里的缝衣针,被战友戏称为“雷又锋”。但这样一个好人,却在“触摸事件”后被集体指责,最后被下放到偏远的伐木连,又上了战场,人生轨迹发生了改变。
严歌苓说,她在书中借着萧穗子的口吻,讲了大量真话,“也讲了很多对当年的一些战友,尤其是何小曼这样一个人物的忏悔,以及对青春岁月里发生的一些事情的反思”。“人们对一个弱者的伤害欲望来自哪里,这是我们人性中的一个弱点,也正是这样的一个现象,导致了几个女兵不同的命运。”
《芳华》中的刘峰,是那个时代的英雄模范式人物。那个时候,平凡即伟大,每个人帮每个人的忙。“一个英雄到底可不可以爱?可不可以爆发一个男性对女性的接触?恰恰是这样的接触,改变了他的命运。”这些思考最终让严歌苓提笔写下这部小说。
这部近12万字的小说,从动笔到完成,严歌苓只用了两个多月。这种快是有理由的。严歌苓说:“它是最贴近我亲身经历的一部小说,是我最诚实的一部小说。我在文工团生活了10年。那段时间,我和战友们吃住在一起,练功在一起,朝夕相处。回忆起来,每个情景像昨天刚发生一样。”
营房“红楼”已经30岁高寿了,楼里的地板条早被白蚁蛀坏了;文工团的伙食雷打不动:礼拜四吃豆腐,礼拜五吃面条,礼拜六吃包子……小说中很多细节都是真实的,包括对刘峰的一段描写:“他穿着两只不同的鞋,右脚穿军队统一发放的战士黑布鞋,式样是老解放区大娘大嫂的设计;左脚穿的是一只肮脏的白色软底练功鞋。后来才知道他左腿单腿旋转不灵,一起范儿人就歪,所以他有空就练几圈。”“小说中的这种细节靠想象是编不出来的。”刘稚对《环球人物》记者说。
严歌苓把小说原稿给刘稚的同时,也给了冯小刚。他会喜欢吗?严歌苓拿不准,因为这跟冯小刚当初提议的“五个女兵死于一场雪崩”的故事相去甚远。没想到冯小刚看完后,表示小说超出了他的预期。许久没做编剧的严歌苓,答应为他编电影剧本。为了与电影上映的时间相协调,人民文学出版社推迟了小说的出版时间,如今《芳华》已经增印至60万册。“一本纯文学作品达到这个销量,算得上是超级畅销书了!”刘稚说。
“疼痛,是有气味的”
青春是无穷的希望,
是力量的绽放,
是勇气的勋章。
小说《芳华》的封面上没有一个字,国防绿色的硬纸上只有一个烙印,那是严歌苓跳芭蕾的身影:看腿姿,应该是芭蕾舞的经典动作——迎风展翅;而握拳曲肘的姿势却又让人联想到“文革”时期的忠字舞。
这个形象,得追溯到40多年前严歌苓在文工团登台演出时的一幕,台下的乐队正演奏到曲子的高潮,台上的严歌苓还没把腿抬到最高点,摄影干事抓拍了这一瞬间。仔细看看这张旧照片,还能发现严歌苓的脸上有点婴儿肥。
小时候,严歌苓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可以跳独舞的舞蹈演员。1970年,刚满12岁的她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后勤部文工团,成为那拨文艺兵里年龄最小的一个。她至今还记得刚报到时老兵欢迎她们这些新兵的场景:几个人把她抬了起来,在欢呼中把她扔上去,再接住。没想到抬她胳膊的人没抓稳,她的脑袋“砰!”一下子撞到地上。幸亏她戴着棉帽子,但头还是疼,晕乎了好几天。
在文工团,严歌苓有个绰号“米煳涂”,因为她常忘记舞蹈动作,办事也丢三落四。如今聚会时,战友们依然喊她“米煳涂”“小米”。电影《芳华》里有段舞蹈《草原女民兵》,这是当时文工团慰问演出时常表演的。就这段舞蹈,严歌苓没少做噩梦,梦里她“常常穿错衣服,还梳错了头,就听见有人喊:‘哎呀小米,你怎么换错了衣服,快去换了!’这种‘事故’大概出了七八次。那时候都是接假辫子,接错辫子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拆下来”。梦里的严歌苓常常是急着急着,满头大汗地惊醒了。
刚到文工团,严歌苓和战友们相处融洽,大家都爱带着她玩儿,有些女兵还帮她这个小不点洗澡洗头。不久,大家慢慢发现,小丫头心思还挺多,又爱说刻薄的俏皮话。比如,她管一个牙齿带缝的歌手叫“西班牙女歌手”;有人长得又瘦又高,她称人家“长筒袜子”;她读过不少书,发现有人讲了白字,就跟人家打赌查字典,赢了她也不说话,悄悄地熘走。所以,有时候战友们也“整”一下这个小丫头,作为“报复”。
入伍3年后,15岁那年,严歌苓爱上了一位年轻的军官,谈了一场纸上恋爱——因为她常常给这位军官写情书。两人打照面时,她会故意摸摸军装上衣的第二颗纽扣,示意他回宿舍收情书。这位收了严歌苓160多封情书的军官,不久遇到一个年纪更大、更成熟的女人,就把“小米”写的信统统给她看了,甚至向上级检举了严歌苓。
和电影里的刘峰不同,这次不小的波折并没有改变严歌苓的人生。“让我的人生发生巨大转变的,是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严歌苓说。21岁的她觉得跳舞已有点吃力,得知前方战地记者严重缺乏时,就主动报了名。那时的她,有股初生牛犊的劲儿,“不知道什么是害怕”。虽然随身带着一把五四式手枪,但她打靶从来都挨不着靶心,那把枪就是背着吓唬人的。
严歌苓采访的第一站是一家野战医院。到医院的第一天晚上,她就看到了从前线抬下来的1000多名伤员。“他们特别年轻,很多没有胳膊没有腿。屋子里有很浓郁的血腥味,这时候我才知道,疼痛,是有气味的。”
有个20岁的小战士,生殖器被炸伤了,想要自杀。他的首长恳请严歌苓,一定鼓励他活下去。严歌苓跟小战士聊天,得知小战士是个孤儿,被一户人家收养,长大了要迎娶这家的女儿。如果他不能履行作为女婿的职责,就无法回报养父母的爱和恩,所以他宁愿去死。严歌苓听完沉默了,不知道怎样鼓励他。后来,她再到那家野战医院时,有些伤员已经去世了,那名小战士还是自杀了。
严歌苓明白了,战争不只是激荡人心的英雄主义,也关乎年轻生命的完整与残缺。这些壮烈和悲痛,无法用舞蹈表达,只能用笔。在前线发表一些文章后,她彻底改了行,成为一名军旅作家。
忽然间太多的关爱与尊重把她给毁了
青春是刻骨铭心的记忆,
是恢宏的想象,
是生命的深泉在涌动。
小说《芳华》中女主人公何小曼的原型,是严歌苓在文工团的一个战友王莉(化名)。书中很多故事曾真实地发生在她身上。
王莉刚到新兵连时,从不脱军帽,把头发捂得很严实。每天起床号一响,她就把军帽戴好;熄灯后,才把军帽摘下来,没人见过她不戴帽子的模样。于是有人起哄:“王莉肯定是个瘌痢头。”
为了证实这件事,同宿舍的几个女兵一商量,想出一个法子:一吹起床号,我们就拉灯。结果,她们发现王莉头发特别浓密,几乎是三个人的发量,这让她感到难为情。女兵们却啧啧惊叹:她小小的脸,浓密的头发,其实挺好看的啊!
女兵们发现了王莉性情软弱,便什么事情都找她的别扭,甚至把耗子咬过的巧克力给她吃。
没过几年,王莉在文工团犯了错误,被下放到野战医院。后来女兵们听说她在前线救了一个受伤的战士,新闻报道里说她是“战地天使”,无数人开始关注她、关心她。又过了几年,女兵们却听说她疯了,被送到了重庆歌乐山精神病医院。
为什么王莉的命运会是这样?严歌苓并不了解其中原委。于是,在构思小说时,她给何小曼设定了一个不幸福的童年:爱他的父亲在“文革”时期去世,母亲改嫁后不再把她当作生活的重心,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欺负她,她成了家里多余的一个人。
写何小曼的童年经历时,严歌苓把从朋友那里听来的故事安在了她身上。何小曼非常喜欢母亲穿过的一件红毛衣。母亲答应她,等她长大了就把这件红毛衣给她穿,可她发现,这件毛衣最终进了妹妹的衣橱。何小曼很气愤,甚至把这件毛衣偷了出来,拆成毛线,染成黑色,又织成一件黑毛衣穿在身上。最终,母亲还是发现了,抬手给了她两巴掌。类似的事情让何小曼彻底寒了心,她越长大,就越想离开家。
在小说中,借着医生的口,严歌苓对何小曼的精神崩溃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因为从小到大,很少有人关爱她、尊重她,忽然间太多的关爱与尊重把她给毁了。就像冬天放在室外冻太久的大白菜,勐地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
在真实与虚构之间,严歌苓靠逻辑和想象力把这些故事点连了起来。
他们越来越明白善良的重要性
青春是炽热的感情,
是美丽的象征,
是你我的芳华。
一个好的作家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特点?
“应该有天分,读过很多书,应该多听别人的故事,应该有颗同情心。”严歌苓这样回答。但有时,读者会觉得她下笔如此之“狠”,三两句话就把人性中的灰暗面暴露出来,让人感觉很沉重。
但这,只是小说的一个层次。同情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温暖,常是严歌苓小说最终的落点。在小说《芳华》的最后,时代的巨变并没有改变文工团战友们的本色,也没有阻断他们的情谊。他们越来越明白善良的重要性,也更加懂得相互珍惜。
刘峰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失去了右臂,复员后到海南靠倒卖旧书过活,穷困潦倒。郝淑雯见到这样的刘峰,心中极为不忍:“看到他的假肢破了一个洞,我心里挺堵的。想不出来,那个洞是怎么弄出来的?他自己拿烟头烧的?还是别人?……那天请他吃饭,我到得早,看见他老远骑着单车来了,从落地窗前面骑过去,又骑过来。他不知道我一直在背后看着他……”
无论怎样的境地,刘峰还是那位活雷锋。故事的最后,他患了肠癌,为了方便治病,借住在何小曼家。他见何小曼的家门钥匙、自行车钥匙常不知所踪,就花了一个月时间做了一个存放钥匙的木头挂箱,还特意在上面雕了花鸟,涂了红漆;在病危之前,他还把何小曼大衣柜里的撑杆给换了,因为原先的太细,多挂几件衣服就压弯了;他还把浴室里一块松动的地砖重新砌平,免得以后何小曼一个人在家会被绊倒。
得病后的刘峰总想躲着熟人,可郝淑雯和萧穗子两人从北京一路奔到海南,千方百计找到他。那次见面,谁都没提当年的“触摸事件”,临走时,萧穗子偷偷把一个信封塞到那个红漆挂箱里,信封里装着厚厚一沓钱,是给刘峰治病的。
这种温暖与光亮不仅仅在《芳华》中,还存在于严歌苓的很多作品中,比如她的小说《床畔》。
《床畔》中的故事发生在西南小城的一座野战医院。铁道兵连长张谷雨为救战士负伤,成了植物人,也成了一个“活烈士”。 刚从护校毕业的万红被选为张谷雨的专职护士。从见张谷雨第一面开始,万红就发现他们之间有着别人不能理解的默契和交流,从此开始了十几年的床畔守护。时代在变,人们对于“英雄”的认知也在变,张谷雨渐渐被某些人视为累赘,最终被多数人淡忘。人间百态在病床之侧上演,病房里原来是热热闹闹的,后来变成冷冷清清,唯一不变的是床上的张谷雨和床畔的万红。在万红心里,张谷雨依然是英雄。这个看上去有点灰色的故事,依然透出了人性的暖和亮。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它。”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这句话,常被人们当作“心灵鸡汤”。倒是在读完严歌苓的小说之后,它自然地蹦了出来,蹦进心里,教人深悟其味。作者: 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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