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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6月25日上午,方是民(笔名方舟子)诉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侵权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崔永元、方是民的部分微博言论均构成对方名誉权的侵害。双方互赔4.5万元,责令双方删除侵权微博及向对方赔礼道歉。
对于法院的判决,崔永元在其微博表示:“海淀法院法官辛苦了,看了判决书我决定上诉,因为我认为法庭没有认定我称方是民是网络流氓和骗子是客观描述,是那么恰如其分,竟然特别准确,而且证据充足,不存在侵害名誉权一说。况且,你们真没觉得方是民是流氓和骗子?你们太坚强了话说。”方舟子那边也发表了一篇题为“评海淀法院对我起诉崔永元一案的和稀泥判决”的博文,称“有人说中国的法律就是一个笑话,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留一个记录,让后人看看笑话。”
崔永元和方舟子的官司,源自两人关于转基因问题的争议。不过很奇怪的是,如果仔细分析两个人关于转基因问题的基本看法,会发现,除开那些细节上的不同观点外,两人在转基因问题上的基本看法,并非是“针锋相对”或“水火不容”的。崔永元的基本看法是,转基因是无害的这个结论,在科学界都还“存有争议”;方舟子的看法是,转基因已经得到大量权威科学机构的证明,也得到了实践的证明,它是无害的、环保的。
崔永元说“存有争议”,也就是有些科学家说转基因有危险,有些科学家说转基因没有危险。方舟子说,已经得到“大量权威科学机构”或者“主流科学界”的证明,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科学家都说转基因没危险,而转基因作为一门技术和任何一门技术一样存在风险,也是他承认的。他们两个人都不是相关领域的专家,都没有相关科学研究的经验,关于转基因的看法,都只能是转述或推广其他科学家的结论。
两个人关于转基因的基本看法没有本质上的对立,造成他们掐架的,不是他们得出的结论不同,而是两人结论的“气质和性质”不一样。崔永元说转基因“存有争议”,是一个主持人或者平常的老百姓的常识忧虑。而方舟子说“转基因是安全的”,是一个科普作家提供的结论,它具有可证伪性。本质而言,经验科学的结论都不可能100%绝对准确,只是依据概率大小作出的判断,所以任何科学结论都存在争议的可能性。可以说,“存有争议”作为一个结论,是一个无法辩驳的结论。如果说那些专业研究人员也无法告诉你“转基因是绝对安全的”,那无数无法掌握转基因知识的人就更是只能“存有争议”了。
代表百姓的崔永元当然有质疑的权力,不过很可惜,作为科普作家,方舟子在一些无谓的事情上浪费了大量时间,他的急躁和傲慢引起相当多的人的反感,影响了科普的效果。
崔永元“打不过”方舟子其实是个伪命题。崔、方之争不仅是一个如何展开公共辩论的问题,而是这个大问题的一个“分支”,即科学普及该如何面对常识忧虑。只是,想必关于转基因的争议一天不停息,两人的战斗就会一直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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