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黄海波嫖娼被刑拘,部分网民为其叫屈甚至为其嫖娼叫好,成为当下的一种奇观。对此,我们不能仅仅止于猎奇和一笑了之。
网民的理由是比起婚外情、“潜规则”等“大恶”行为,嫖娼只是“次恶”。为“次恶”叫屈,反映出部分网民在当前社会不公面前的一些无奈,尚可理解。但是为“次恶”叫好,就走得太远了,这种“叫好”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其结果只会拉低社会道德门槛,模煳社会底线,对社会公平正义毫无益处,只会徒增社会的负能量。
卖淫嫖娼在任何一个社会和文明体中都是不光彩的行为,这一共识是社会道德底线。卖淫嫖娼也为我国法律明文禁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很多网民认为,黄海波事件当中,有关部门存在对当事人的隐私权保护不足等问题,这有一定道理,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推导出“嫖娼有理、买春光荣”的结论。
不少网民为“次恶”叫好,有解释为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当前社会风气的不满,想以此提醒舆论对一些更具危害性的“大恶”多一些关注。但是,为 “次恶”叫好只会模煳社会道德底线,所导致的结果可能是使更多的人理直气壮地行“次恶”甚至“大恶”,那么这个结果一定与不少网民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价值观念的多元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社会道德底线也因此显得更加珍贵。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于律己,做社会公序良俗的实践者。每个公民也应当坚守社会道德底线,做社会公序良俗的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