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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要求公审李案 鱼死网破还是律师花招?

www.creaders.net | 2013-07-28 14:09:35  看中国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7月28日下午,李天一代理律师兰和在微博发布了一份由李母梦鸽签发的申请,要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受害人律师田参军随及在微博中提出相关法条予以驳斥,强调“被告人未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该事件再度引起民众的关注。

被告人未满18岁 一律不公开审理

据新浪娱乐报道,7月28日下午,李天一代理律师“兰和律师”,通过微博发布了一份由李母梦鸽签发的公开审理申请:“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

对此,女方代理律师田参军在微博中发布了相关条例予以驳斥:“《刑事诉讼法》第183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第274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67条: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就申请书中的签名是李母艺名“梦鸽”而非其本名“刘清娣”,如此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事,第三方律师戚连峰表示,签艺名“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签真实姓名。但是,签名的法律意义是她对这件事情的确认。比如有一些人不会写字,就按个手印,或者画一个符号代替签名,都是产生法律效力的。至于签了什么名字,写的是什么,不会影响声明的法律效力。不在于她必须写她的名字。”。

对於李家提出公开审理的要求,民众咸认为律师作秀的成份居多,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李家“鱼死网破”之举。

律师的花招?

有百万微博粉丝的名律师袁裕来以“鄙视”为题发表信息说:李天一辩护律师兰和,发布了梦鸽签发的申请,我怀疑这是律师的花招,也进一步说明梦鸽从未考虑受害人的感受,5人涉嫌轮奸过程向全世界公开,受害女孩能同意吗?她以后如何面对世人?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红平也说:炒作,我看是某律师的炒作。知名地产商任志强则以一句话点出问题:让法院违法?

独立时事观察员、现任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批评道:梦鸽申请对轮奸案公开审理,很可能是律师出的馊主意,意在表明梦鸽“坦荡”,以期引起舆论好评和支持,仔细一想甚荒唐: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开庭审理是法定的,不依当事人意愿决定;二,此案涉及被害人隐私和名誉,即便梦鸽想公开也不行,如此申请,完全体现梦鸽的不懂法和对被害人正当权益的漠视。

鱼死网破?

资深媒体人、《国际公关》杂志原常务副主编丁来峰则以“鱼死网破”透漏其中的玄机:梦鸽向法庭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且不说法有明文,其他几个涉案的未成年人方面也决不能同意。此举表面冠冕堂皇,实则另有目的,不外有二:一是博取公众信任,扭转舆论方向;二是警告其他几个背景深厚的涉案家长,别以为天一做了挡箭牌你们就不着急,大不了鱼死网破,一起晒出来!

据了解,该案的5名涉案嫌疑人,除李天一之外,另外4名涉案嫌疑人(其中1位已成年),相关部门始终拒绝对外透漏任何讯息,仅表示,涉案嫌疑人中4人为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规,不能披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李天一案自案发至今,李家已先後聘任5位律师处理此案。第一任律师袁诚惠及第二任律师薛振源请辞原因,据媒体报导称,因为梦鸽要求过高。其後同时接受代理并留任至今的2位律师,分别是62岁的老律师陈枢和80后的年轻律师王冉,他们曾因声称要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引来骂声不断。7月19日,兰和在微博上公布他已受聘为李家家庭法律顾问,处理媒体联络事务;7月28日,兰和在微博上发布了梦鸽签发的公开审理的申请,进而引起舆论的千尺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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