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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红妹难忍孙楠找小三 潘蔚跳出来大谈爱情

www.creaders.net | 2010-12-05 16:56:51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孙楠和买红妹曾经是幸福的一对 (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万维读者网记者晓语综合报道:孙楠和买红妹的夺子之争愈演愈烈。据知情人士透露,买红妹之所以不允许孙楠探望一双儿女,主要原因就是不能原谅孙楠的出轨。不过,和买红妹的愤怒形成了鲜明对比,一直被说是介入孙楠买红妹之间“小三”的潘蔚近日却向记者大谈自己的3次婚姻,大晒幸福外海坚定地表示相信爱情。

买红妹难释孙楠找小三 拒找律师欲上法庭自辩

《天府早报》的报道称,据孙楠好友透露,他已有近5个月没有见到儿女了,而27日是其女儿买宝瑶的生日,孙楠在微博上写道:“我家宝贝今天10岁了,去年的今天也是在这里给她过的生日。宝贝生日快乐!爱你!”并上传了一张他为孩子庆生的照片。

孙楠经纪人罗嘉慧谈到离婚1年后,孙楠才提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原因时表示:“离婚时,孙楠考虑到孩子比较小,跟妈妈比较好。但这1年来,双方就孩子的教育和生活问题进行过讨论,但在一些事情上无法达成共识,甚至产生分歧。孙楠绝不是要抢走孩子,他只是维护自己作为父亲的探视权和抚养权。”

“夺子”之战爆发后,买红妹一直保持沉默,据买红妹身边的朋友透露,买红妹之所以不允许孙楠探望一双儿女,主要原因是不能原谅孙楠的出轨。

孙楠起诉买红妹后,买红妹一直未就此事出面表态,该知情者表示:“现在买红妹谁的电话也不接,她把自己封闭起来,这几天我跟她打电话,她都不愿意提起这些事,她说她不会找律师,到了法庭上,她会自己为自己辩护,让法官评评理。”


孙楠与买红妹夺子之战 潘蔚谈自己的三次婚姻

潘蔚

据《成都商报》报道,近日。一直被说是介入孙楠买红妹之间“小三”的潘蔚向记者谈起了自己的婚姻。

在与孙楠结婚之前,潘蔚已经有过两次婚姻,并育有一个17岁的女儿。据称,潘蔚的第一任丈夫是阜阳一位美术系教师,姓胡,潘蔚在20岁时就与他结婚,23岁时生下一个女儿。她的第二任丈夫是一位“海归”人士,乃旅游卫视的高层,与潘蔚同岁。

虽然经历两次失败的婚姻,和孙楠结婚后的潘蔚反而更加相信缘分,更加相信爱情的美好,当被问到婚姻遇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客观条件,是要现实还是要感情时,潘蔚拿身边的朋友举起了例子,“我看到一个女孩,才20多岁,但她告诉我现在这个社会这么现实,哪有什么爱情。我觉得她很可怜,不相信爱情的人是可怜的,得不到爱情的人是可悲的。我相信爱情,找一个你爱的人,才能享受付出的幸福。”关于自己现在的感情生活,潘蔚直言很幸福、也很快乐。对自己的爱情观,潘蔚这么说,“关键是两个人要有共同的爱好,共同的话题,相同的人吸引相同的人。另外,你选择什么样的老公就等于你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潘蔚还说起自己跟第一任丈夫有一个女儿,“17岁了,托福考了98分,是我学习的榜样。”女儿目前在北京读高三,是全校的前三名。关于女儿将来的发展,潘蔚说,“她要在各方面发展,德智体全面发展,不仅是学习好就够了。我女儿前不久还出了一本书,是她小时候画的画。她把书送给演员小田切让,小田非常喜欢。”

评论:买红妹不该用对孙楠的恨来惩罚孩子

自称内地歌坛“一哥”的孙楠,因与前妻买红妹的争子官司日前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很多人都在谴责孙楠离婚前的“出轨”和“背叛”,离婚后夺子战中的“阴谋”和“无耻”。而沉默以对的买红妹在这场风波中赢得了不少网民的力挺。案件还没有开庭,更没有判决,有人就已经做出了预测,包括一些律师都认为,孙楠在这场诉讼中“胜算不大”。无疑,买红妹暂时在处在上风有利的位置上。

网友詹了光发表文章指出,以我接触和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二十多年的经验认为,这是一起注定没有赢家,两败俱伤的官司。不论法院最后怎么判决,孙买两人都不可能在这场诉讼中得到什么好处。最大的受益者却是法院和律师。法院不论双方谁输谁赢,照样收取诉讼费,而且是预收,预收就保证一定能收。哪怕原告赢了官司最终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但原告必须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交纳费用。至于案件终结后原告能否从被告处收回诉讼费,法院一般不予过问。而作为律师,其职业决定其“唯恐天下不乱”。要是天下太平,律师是最可能失业改行的人。双方矛盾越大,律师就越能从中渔利。尽管不像法院一样旱涝保收,但收取的代理费却几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于法院。

孙楠和买红妹是“闪婚”“闪离”的一对。这在演艺圈里没有什么稀奇。闪婚一般就是闪离,这跟双方的性格有关。即使不是闪婚的,也经常有人闪离。闪离是一种风度,双方既然不爱了,拉拉扯扯纠缠下去打持久战,对双方以及子女和家人的伤害会更大。快刀斩乱麻式的闪离很受圈内人士推崇。何况在演艺圈,演员离婚现象,再平常不过。倒是没有离婚的演员更激起了公众的好奇。

演员们因为表演过于投入,往往分不清哪里是现实哪里是戏,偏偏又是“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所以逢场作戏也就习以为常了。要是一方太当真,那就只好选择一拍两散了。至于孰对孰非,老祖宗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实在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只好见仁见智了。

孙楠跟前妻买红妹离婚后又快速的跟安徽旅游卫视的主持人潘蔚低调结婚。孙楠为什么会选择已经41岁有了一个17岁女儿且离了两次婚的中年妇女结婚?说漂亮,潘蔚不及买红妹,说年轻,潘蔚无论是年龄还是外表也不见得比买红妹嫩些。总而言之,买红妹各方面条件比潘蔚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孙楠偏偏选择了潘蔚。这就是婚配上的“合适”。即是说,婚姻没有好不好,只有合适不合适。

又有很多人将婚姻比喻成鞋子,名牌鞋未必就合主人的脚。所以婚姻不是给外人看的,而是居家过日子的。哪个日的过瘾,就只有孙楠本人最有发言权了。一般来说,多次离婚,或者男友变换勤快的人,床上功夫比一般循规蹈矩的女人要强很多。拜的名师多,徒弟自然也就变成高手。这样的女人绝对温柔,会更受男人的欢迎。

女人的温柔是什么?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温柔到底是什么?一位香港著名的两性专家指出,女人的温柔归根到底就是一个字“骚”。女人谁骚,谁赢得男人,最终赢得天下。从外表来判断,感觉潘蔚确实比买红妹要温柔许多。当然这是我作为年过四十的男人的眼光所判断的。所以,孙楠选择潘蔚,无可厚非。有的选,为什么不选呢?没得选,才是死路一条。

夫妻双方既然已经选择离婚,那么就该好好处理孩子的抚养和探视问题。无论两人关系如何变化,但孩子跟父母的血缘关系是永远不变的。即使双方再婚,后爸后妈永远不可能替代亲爸亲妈。没有抚养的一方定期或不定期探视孩子,不仅是他或她的权利,更是他或她的义务。探视先不讲对探视方有什么益处,对孩子的成长却是不可缺少的。一个孩子从小到大,缺少父爱或母爱,都将对成年后的心理造成难于愈合的伤痕。

离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子女。既然伤害不可避免,父母可否做到尽量将孩子的伤口收缩到最小最小?当一方只支付抚养费,以为只要支付了抚养费就尽到了抚养义务,而不尽探视的义务的时候,抚养一方完全可以要求对方尽情感陪护义务。事实上,情感陪护比物质供养要重要得多。特别是明星夫妻的孩子更是如此。

孙楠前往探视自己的子女,而前妻不予配合,这就是典型的报复。是一种不近人情的做法。作为买红妹做的倒是痛快淋漓,能否报复到前夫,姑且不论,对孩子,却是享受父爱权利的粗暴剥夺和践踏。表面看来是在报复前夫,实际上却是以惩罚孩子为代价的。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不同情也不赞成买红妹这样做。我支持孙楠通过诉讼方式捍卫自己的作为父亲的探视权。如果诉讼成功争到了孩子的抚养权,我一样劝导孙楠老弟,不要以恶报恶以牙还牙限制母亲探望孩子,一定要保障孩子们有充分的时间和自由享受人间最伟大的父爱和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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