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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秘密离港 发声明否认强逼女星拍淫照

www.creaders.net | 2008-02-29 10:42:10  明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艺人裸照案的关键人物陈冠希昨日透过律师发表声明,指已完成协助调查,声明中并再次强调,他在事件中“属证人身分”,以表明他在事件中没有刑责。消息指出,连日来住在四季酒店的陈冠希,昨日已秘密离港。

  目的地成谜 未知何时回港

  

消息人士透露,陈冠希昨日已秘密离港。据悉,昨日下午曾有记者在机场见到陈冠希,但消息人士未有确认陈离开香港后的目的地。

  陈冠希早前在“引退宣言”中,指“当我完成手头上的工作,便会退出香港娱乐圈”,暂未清楚他会否在短期内回港完成手头上的工作,及履行他“会做公益事务”的承诺。

  陈冠希昨日透过律师发出声明,陈冠希返港后,过去数天一直与警方充分合作,提供有关资料。声明指出,警方要求陈冠希提供的协助已于本月26日(周二)完成,“于可见的将来毋须陈冠希提供进一步协助”。

  “可见将来毋须协助警方”

  另外,声明中强调“警方详细调查后已确认陈冠希于本事件中乃属证人身分”。最后,陈冠希在声明中多谢各传媒朋友连日来对事件的关心。

  对于陈冠希在事件中是否并无刑责,警方回应称“已从有关人士取得所需资料,并需要时间跟进该等资料”,但未有确认陈是否只属证人身分。早前有律师分析,若事件中牵涉有人强迫别人、在别人不清醒下拍照等情况,拍摄相片者或要负上刑责,陈冠希昨日的声明已间接否认有上述情况存在。

  间接否认涉强迫不清醒下拍照

  另外,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今日会讨论淫亵及不雅物品的网上罪行执法情况及网上保安事宜,并公布过去3年(05至07年)警方及影视处分别接获171宗及2029宗有关网上淫亵及不雅物品的投诉或举报。

  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检控案中首名被告锺亦天时,在处理照片属不雅或淫亵的程序上,应先谘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他希望藉今日讨论逾千宗有关处理程序的投诉,要求警方检讨,以免重蹈覆辙,错误检控。

  逾八成教师认为可作道德教材

  另外,教育工作者联会最近就中小学教师就网络德育问题做问卷调查,访问373名中小学教师,结果显示逾八成教师认为可藉裸照事件作为道德教材,同时教导学生正确运用资讯科技。不过,逾半教师认为,现时对学生运用资讯科技的教学指引并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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