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剧组与拍摄地香格里拉碧沽天池当地的纠纷之后,又与另一个拍摄地内蒙古克什克腾旗
阿斯哈图有了官非,在经过长达十个月的审理期后,6月8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无极》败诉,需赔偿原告阿斯哈图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合计219.81万元。对此,《无极》出品方委托律师高子成、杨洋证实《无极》确实败诉,但对于这个判决不服,将继续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律师还透露,导演陈凯歌原本曾有与对方合解的意图,承诺在之后三部影片中标注对方为鸣谢单位,但遭到拒绝。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影片《无极》剧组2007年1月因拍摄过程中对香格里拉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被处以九万元罚款,香格里拉县分管副县长因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此次《无极》再与拍摄地发生官司纠纷,据了解,《无极》剧组在拍摄前,与内蒙古创建集团签订协作协议。双方约定:该集团在影片拍摄期间为《无极》提供位于克什克腾旗阿斯哈图石林区的拍摄场地、外景地以及住房、餐厅、车辆等服务设施。同时约定:《无极》要在影片结尾处打上“协助拍摄单位:内蒙古创建集团阿斯哈图石林”字样,然而最后《无极》的片尾没有出现这些字样。因此该集团向出品单位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北京二十一世纪盛凯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索要违约赔款。日前,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电影《无极》出品人赔偿原告阿斯哈图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合计219.81万元。
《无极》方委托的律师高子成表示,他们认为这个判决是不合理的。他提出:首先,与《无极》签约的内蒙古该集团公司没有正式注册;其次,对方在合约期内未能按照合约履行全部义务。因此,《无极》剧组还将继续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据悉,2007年4月,该案在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时,虽然《无极》导演陈凯歌及剧组人员都未到庭,但代理人当庭转述了导演陈凯歌有合解意愿,表示他将在未来拍摄的三部影片中标注“内蒙古创建集团阿斯哈图石林”为鸣谢单位,但原告方当庭予以回绝。既然《无极》方认为原告理亏,为何要主动提出合解意愿呢?高律师称:“导演说这是基于他在道义上的考虑。他觉得《无极》毕竟是在当地拍摄,那里的自然景观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他愿意帮助当地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