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昨天去法庭应讯,听到法官的判决后,从后门出来,表情一度呆滞。
近日荣升CEO的“娱乐圈坏孩子”陈冠希,脾气依然火爆,他于今年3月在香港半山与的士司机发生争执,更冲动地踢凹的士车身。案件昨天(5月11日) 于东区法院审理,因控方不提证供起诉,陈冠希获准自签1000元守行为一年,不用留案底。
东方日报报道,陈冠希(Edison)除了当艺人之外,也在担任与DJ Tommy及陈奂仁投资千万元的多媒体公司Clot Media Division的CEO (行政总裁)。胸怀大志的他,誓要在短短几年内赚逾亿港元,但今年三月却因与人口角兼怒踢的士惹刑事官非。昨天Edison到东区法院出庭应讯。
案情指今年三月九日凌晨时分,现年26岁、原名陈兴华的陈冠希驾车返回中半山马己仙峡道寓所时,一辆的士停在寓所附近,司机要求他让路,但Edison 没有理会,现场保安叫司机开走的士,随后司机在开过去的时候大骂Edison“吃屎”,Edison大怒以粗口还击,还起了飞脚怒踢的士车身,造成凹痕,司机于是报警求助。Edison最后答应赔偿四千七百元给该的士公司,司机同意,最终以守行为方式处理。
昨日陈冠希(Edison) 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到东区法院应讯,同行还有十多人,Edison在庭上以全英语应讯,吸引大批传媒采访。Edison原本被落案起诉,最终在赔偿4700 元给的士公司后,在的士司机同意下以守行为方式处理。代表律师以Edison过往被传媒报道过不少负面新闻为由,认为今次案情已对他构成足够惩罚,故向法庭申请把守行为的年期由一年缩短至8个月,不过裁判官没有接纳,Edison最终要自签1000元守行为一年,不用留案底。
对于这次事件,Edison的经理人公司发言人说:“多谢大家关心,事件过去了,不想回应。(会否上诉?)不想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