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开始,全台湾都在谈论一个名字——林志玲。她不拍电影,不出唱片,甚至连电视剧都没露过脸,这样的人算不算娱乐圈都难说,30岁的她也早已过了模特的黄金年龄,但林志玲的出现打破了种种界限和禁忌。1米75的身高,34C、24、36的身材,林志玲一夕爆红,不到一年就被称为台湾第一美女。
“未来,每个人都有机会成名15分钟”
台湾李奥贝纳广告执行创意总监吴心怡表示,她大概在2004年6月左右,才第一次听说林志玲的名字。“让我感到非常有意思的,是她的年纪,这次吸引大家目光的,不是十七、八岁唱唱跳跳的歌手,而是一位30岁的女人。”
为了验证林志玲到底有多红,台湾达彼思广告执行创意总监陶淑真则做了一个小调查:在雅虎网站上搜索“林志玲”,结果有62万篇相关网页。62万是什么概念?陶淑真找了其他两位名女人做参照:吕秀莲17万、成名比林志玲早的萧蔷只有7万。为了更进一步了解,陶淑真决定把性别的变项也拉进来。结果,当红小天王周杰伦13万,能与林志玲匹敌的是言承旭,有92万。
陶淑真表示,上述调查结果,或许有助于推测喜欢林志玲的是哪群人。她和言承旭大概在同一水平,所以林志玲应该是被当作偶像看待的。
“在我看来,模特对大众的意义就是‘娱乐’。这个效益让许多平面名人被捧红,他们不用开口,不用表演,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穿戴名牌出现就好。”这种平面名人的风潮,就像安迪·沃霍尔说过的一句话:“未来,每个人都有机会成名15分钟。”
当然,被媒体一朝炒红的林志玲,也不可避免成为牺牲品。所有关于她的负面新闻,举凡学历的真假、父母的政党倾向、历任男友的来历等接踵而来。
至于林志玲能否转进偶像唯美剧,成为真正的“娱乐人”,业内抱观望态度。台湾偶像剧名导钮承泽说:“我对林志玲的认知不多,但知道她很美,在模特界也属顶尖,但要把她放到戏里,我还得多重考虑。毕竟戏与走秀不同,能不能符合观众所爱,还是戏的主要考量。”以《蔷薇之恋》捧红了多名模特的制作人王信贵也说:“我认为林志玲和侯佩岑相同,都属本身行业最亮眼的专业从业人员,但是不是适合演戏,得有适合她的好剧本。”
“这已经不是各领风骚500年的时代,以平面名人模式走红的林志玲,我们应该关心她还能红多久。即便如此,我觉得林志玲很值得观察,因为她拥有一种让社会闭嘴的潜力。”陶淑真说。
“明星社会学”的简单考察
在台湾杂志和广告业打滚20年、现任《数位时代双周》总编辑的詹伟雄认为,“林志玲热”是台湾2004年的一个重大“现象”,因为它搅动的场域不只是传媒而已,甚至影响到政治、经济、社会、性别、网络等领域。
在“林志玲现象”背后,我们可以注意到三个互相影响的变量:“明星”(celebrity)、“社会”(society)、“情境”(situation)。一个明星,通常只在一个特定的情境中,才能获得社会中特定社群的认同,从而造就大规模的集体动员,而如果这一个明星聪慧到可以与支持她、眺望她、看守她的社会与日俱进,这一个现象就可以转变成更波澜壮阔的文化运动。
对林志玲,要分析“明星”、“社会”、“情境”三个影响要素如何运作,把视角拉回到2004年4月她开始走红的起点,场景就显得格外清楚。
先看情境。当时,林志玲从事模特工作已经超过10年,代言过数十种商品。事实上,她已经是产品发布会上的宠儿,但始终没有人知道“林志玲”就是这位美女的名字,她由“beautiful nobody”变成“glamorous somebody”,转折点正好是台湾大选后蓝绿相争的社会不安时刻。
詹伟雄进一步调查,如果上《中国时报》和《联合报》的网络搜索系统,可以明显发现,林志玲的新闻是在三一九选举投票后,才快速增加(此一时间前、后8个月的新闻比例约为1:30)。可见之前,林志玲根本处于“未红”状态。
然后回到第二个观察要素,即“明星”林志玲个人身上。
和以往台湾人熟悉的美女相比,林志玲当时有几个耐人寻味的媒体形象。
一. 她有相对较特殊的高学历——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毕业、双学位(“西洋美术史”和“经济学”),打破社会概念里“美女和知识天生有距离”的惯性思维。
二. 她有相对较高的身高——在台湾熟悉的美女经验里,1米70似乎是个关卡,超过此一尺度的美女通常较不灵活(身体的、才智的),1米75、T型台上动静自如的林志玲,是个显著的突破者。
三. 她有着异常柔软的个人仪态——谦逊、低调、内省般的特质,辉映前述两项强势天赋,组合成一种公共人物罕见、特殊的优雅和从容。她不会急着召开记者会反驳,不挑衅、不对抗、不制造新的修辞。这种“去语言化”的互动策略,既与叫嚣的成人世界、喧闹的青少年社会脱钩,也同时勾勒一种新鲜的明星价值。
詹伟雄表示,林志玲的美丽当然不用多言,但美丽的女人比比皆是,林志玲真正出众的是她的“知识经历”、“身体”和“风格”。这三点,让她在台湾蓝绿相争的乱世里,让受苦于政治斗争的人们,在相互咒骂的报纸版面和电视频道里,发现了一块清新呼吸的空间。
第三个角度是“社会”。去年3月台湾选举的乱局,提供了林志玲成名的时空条件,但这只是社会情绪的短期需求而已。林志玲一直红到现在,红的版图和广度不断扩大,说明社会中有一个群体,不仅只消费林志玲身上短期的清爽和无争而已,而且还进到了更大规模、更深层次的“认同”生产和再生产过程里。
明星的拥趸由少到多、程度由低到高可分为三类:“群迷”(fan)、“选民”(voter)和“族群”(tribe)。“群迷”是感性的,无视明星的负面新闻而矢志追随,是构成明星魅力的基础。“选民”接受明星的感性号召后,会持续与明星的价值观进行对话,具备较大的广度和持久力。“群迷”和“选民”的经济产值都是相对微弱的,由“族群”概念所描绘的社会风格部落认同,才真正是明星经济学里的“杀手应用”(killer application)。道理很简单,经济产值的主要产出者、明星动能的维系者,并不是明星,而是风格部落里的你我他。看看90年代初期的“麦当娜族”、21世纪初日本的“滨崎步族”。当新明星淘汰了旧明星,新兴部落族群将在意识形态或文化的主导权上,驱走老旧的当权派。
在“林志玲现象”里,可以清楚看到这种“星光权力”的转移——林志玲超越了萧蔷,而“林志玲族”则淘汰了台湾的“四十岁时代”。
在40岁以上的台湾人中,萧蔷曾是万人迷的大明星。在她崛起的90年代里,萧蔷“美女”和“女强人”的社会形象,与那个年代台湾ODM电子业发达的管理理性相呼应,也与女性首度大规模进驻服务业高阶职位的职场趋势,有着价值与伦理上的亲近性。
但这种管理理性,已不再是当今新的全球化时代所向往的价值。和林志玲出身背景相仿的新一代,有较佳的学历、较好的英文技能、较多的国际化经验,也有更多的自信与自我实践的渴望,就是说:他们是台湾最具个人主义信仰的新一代。(汕头大学出版社《林志玲X档案》提供文字支持) (时代人物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