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邹雪赵薇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再次开庭。昨天是公开审理,法院允许媒体旁听,同时,接受邹雪方申请,向派出所调取了包括赵薇在内的事发时当事人和在场目击者的调查笔录。这也是这些笔录第一次公布于众。
邹雪本人出庭
庭审现场,邹雪本人亲自出庭,而赵薇方面,作为此案第一被告的赵薇司机吴珏以及第二被告赵薇本人均未到庭,出庭的是二人的代理律师。法庭庭审长达三个多小时,邹雪诉称:“2004年7月28日,她邀请朋友19人在三里屯北街的一家餐厅为丈夫举办生日晚会。当时赵薇在这家餐厅的二楼吃饭,并曾向人打听过自己有没有来等情况。不久,赵薇给邹雪打电话想就生意上的事同她面谈,但邹雪拒绝。后来赵给邹发了一条短信,内容为‘很遗憾’。晚上10点左右,赵薇的司机吴珏带领约20人闯进邹雪所在的房间,对邹雪进行殴打,还说是替赵薇给她点教训。起诉书上要求法院判令赵薇和吴珏连带赔偿她医药、误工费2146.6元。并向邹雪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抚恤金5000元。”
调查笔录首度公开
记者注意到,由法院出面取得的调查笔录上,赵薇与吴珏都对当晚情况进行了回忆。针对“很遗憾”这条短信,赵薇在笔录中表示“当晚的确进过邹雪的包房,并且受到冷落,我很难过,所以给她发了一个短信”。吴珏则在笔录中称:“当晚21点之后,在饭店门口与赵薇碰面,得知赵与邹发生矛盾,向赵请了两个小时假。”21点30分左右,吴的确进入了邹雪的包房,但吴表示自己只是骂了邹,并未动手打人。
原告请来六位证人
昨天的庭审现场,除了交换证据之外,邹雪方还请来六位当晚在事发现场的朋友作为证人为自己出庭作证。六位证人分别为三位男士、三位女士。他们都是当晚参加邹雪丈夫生日晚会的朋友。其中三位也同时认识赵薇。
对于这六位证人,被告方律师表示:第一,此六人均与邹雪有着利害关系。第二,六位证人证言有矛盾,其中一位证人称看到吴珏站在邹雪正面打了她,而另外五人称是站在邹雪的右后方。第三,公安机关并未进行正式的辨认,不能确定当晚打人者就是吴珏。同时,赵薇的律师表示:原告出示的所有证据均不能直接证明赵薇指使吴珏。庭宣结果法庭并未当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