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和刘德华穿一条裤子
要说这事儿真够八卦的,刘德华在《天下无贼》里穿的那条皮裤,卖出了六万八。当时刘德华本想自己把那条拍卖的裤子买回来,结果也被高价唬住了。
这说明两个问题,一个是有钱如刘德华者,仍然会心疼钱;另一个是,爱刘德华的人,简直不把钱当回事。爱屋及乌,喜欢人家,裤子也是好的,多少钱也得买回来。
追星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小粉丝,那些稚气未脱的孩子,为了见上偶像一面,可以不吃不喝不上课,明星一个飞吻就能让他们痛哭流涕。可惜这些孩子,能有看场演唱会的门票钱就不错了,其他的消费能力基本为零,根本就不是社会主流,这也是很多娱乐报纸总赚不到广告费的原因。另一种可就复杂了,手头的钱多得不得了,就喜欢和明星在一起,目的不明,情况不清。
有钱人傍明星,已经是社会一大现象。有趣的是,明星也喜欢被他们傍。明星们图什么?除了艺术上的追求以外,不就是想当上流社会的嘉宾吗?上流人物自然也愿意这样,明星朋友是点缀,如同名车豪宅,足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闹不好把谁当儿媳妇娶回来,那就更是优生优育,无限风光了。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心态,就造成了有钱人为明星一掷万金的后果,傍不成真人,弄成恋物者也是好的。前些日子就有大款非要买那辆保时捷跑车,说要把这车送还给杨钰莹——也不想想,杨钰莹就算是再想被炒作,这车她敢要吗?更何况人家现在还低调着呢。
不过这也没关系,反正有了明星的东西,就算和明星沾上边了。这事情在资本主义社会可是玩得更邪乎。猜猜一块10年前给英国女王做的三明治卖了多少钱?28000美元!再猜猜猫王在1977年演出时喝剩的半杯水卖出多少钱?455美元,还不带杯子的,那简直是世界上最贵的水了。和那个世界比起来,我们这里还真是小儿科,毛毛雨。
挣到钱的人,大多有着冷静的头脑,只有这样,他们才可能弄到足够多的财富(合理合法的财富)。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在明星面前失去冷静,显得那么冲动,就让人难以理解了。这就像我们难以理解为什么足球成绩那么差、赔钱那么多,还有人非要投资足球那样。明星与大款,这种事非让人生出猜疑来才算完。答案呢?对不起,没有。
好了,我们必须接受商业社会给我们带来的蹊跷,没必要去纠缠根底,没必要去问刘德华的裤子最后穿到了谁的腿上。更何况,人家这次拍卖,还是为了筹集善款——你能肯定出钱的人全是为了功利心吗?人家没准就是想捐款,一高兴凑热闹就把裤子买了呢。同理,也不能肯定李湘嫁人没有真实的爱情、杨振宁娶媳妇只是图人家貌美年轻。
既然都不能肯定,还议论什么劲儿啊?(青年参考、老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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