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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芬妮案胜诉后首开声:沉默因为尊重法律

www.creaders.net | 2004-11-25 11:51:44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电影《芬妮的微笑》出品方起诉男主角王志文违约案”前日(11月23日)终以王志文的胜诉,给这件历时一年半的民事诉讼亮出了一个基本结论,但当事人王志文却一如既往地“消失”在媒体的视野中。昨(24)天下午,王志文在他的寓所接受了该报记者的采访。一身休闲装束的他前晚刚从香港回沪,脸上既没有曾经被某些媒体描述过的“心灰意冷”,更没有一般人想像中打赢官司后的“欣喜若狂”,目前最令他欣慰的是:“终于不用让家人再为我担心了。”





  当初就怕母亲担忧


  “芬妮案”引来的说法纷纷扰扰,王志文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为自己辩解。但昨日他向记者透露,自己也并非对一切都无所谓,当初最担心的就是媒体的报道会对家人产生影响。“尤其是母亲。中国人有这种传统观念,好像一个人当了‘被告’总不是好事,听上去就是觉得别扭。幸好我母亲一直不知道这事,也可能是她一直不在我面前表露。现在的结果对我的家人和关心我的人有了一个事实上的交待,从这一点讲我挺高兴的。”


  绝不可能提出和解


  曾有媒体不止一次报道,“原告方曾几度拒绝王志文方面的和解请求”。王志文本人却是直到昨天才听到这样的说法:“请求和解?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我的个性略有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我绝不会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这样的要求。”


  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只要谈及“芬妮案”,王志文几乎都是以沉默应对,正如他以往面对所有的是非一样。“我不愿去强调、解释什么,没意思。”而“芬妮案”自去年6月进入司法程序,王志文的“无言以对”和原告方的咄咄逼人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昨日他表示这并非故作低调,而是面对法律应有的姿态:“选择民事诉讼是每个人的权利,既然进入了法律程序,法院需要我提供什么,我都会配合,自始至终我都尊重法律。至于我个人的言论,显然不可能影响到法律对事实的判断。我也不是说大话,作为一个公民不应该扰乱司法程序。”


  真实的态度不会变


  经历了这样一场诉讼,王志文终于承认自己对《芬》片的一番言论“有问题”,但问题并不在于他说了这番话,而是“我在不该讨论问题的时候讨论问题了,这些人本来也不该是我可以讨论的对象”。他表示今后在表达自己的想法时会做一些选择,“但我的标准和态度还是会有,原则是不能变的”。


  王志文的原则是“我不希望惹事、但不希望不真实”。“每个人对一件事情都会有一个真实的态度,但现在经常看不到这一点。比如我们演艺界,很多人觉得你不行、可他也不说出来。我偏偏对‘芬妮’这部电影表达了一个明白甚至是尖锐的态度,不分对象是谁就给出了自己的说法,于是本来应该很正常的事就有了一个不正常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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