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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喜善不用光溜溜见人

www.creaders.net | 2002-12-29 18:23:47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韩国女星金喜善的写真集官司扰攘了近两年,终于告一段落,最后以庭外和解收场。汉城地方法院判决,金喜善把签约金1亿韩元(约14万新元)退还出版公司,对方永不得再出版。

  2000年8月,金喜善曾往非洲拍摄大批裸照,回国后,金喜善向汉城法院入禀提出控告,表示遭经理人及摄影师欺骗签下伪造合约,并申请禁制令阻止出版商发行该写真集。千禧年,韩国名摄影家曹世铉与出版社金英社,向法院控告金喜善及其前经纪人,理由是金喜善答应拍写真集后,因心生反悔,而用各种诋毁方式阻止写真集出版。

须退还1亿韩币

  官司缠诉了两年,汉城地方法院日前裁决,要金喜善在明年的元月20日前,把当时领了1亿韩币签约金退还出版社。而出版社除了不能发行写真,也要把原版底片销毁。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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