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喜善
两年来一直被人指为“脱星”的韩国第一美女金喜善
昨天正式恢复名誉。
汉城地方法院刑事8庭5月7日对金喜善“裸照事件”进行了审理并做出了判决,认定金喜善的前经纪人李某伪造合同骗拍裸体写真嫌疑成立,处以700万韩元罚金。同时,对参与出版金喜善裸体写真集的出版社法人代表朴某缓期宣判。
在此判决书中提到,“李某所持有的拍摄全裸写真集合同未经金喜善本人明确同意,属伪造合同。对于强迫金喜善拍摄裸体写真的行为,视为有罪。”对于出版社法人代表朴某的判决是“朴某犯伪造合同罪,但考虑到朴某事后有保护金喜善的具体行动且认罪态度较好,本庭决定缓期宣判。”
金喜善的“裸照风波”起于2000年6月份,当时在前往非洲拍摄前李某向金喜善出示了合同,其中没有关于拍摄裸照的条款。但到了坦桑尼亚后,李某再次出示合同中却包含有了“全裸照片不超过全部照片20%”的条款。最后金喜善被强迫拍摄了裸照,回到韩国后李某即被起诉。
判决下达之后,金喜善目前所属的双手娱乐公司代表姜敏发表了看法,“继民事之后,在刑事诉讼中再次认定金喜善赴非洲之前不知拍摄裸照的事实,至此金喜善‘裸照风波’有关问题得到了完美解决。”
而在此之前,许多人都对金喜善在赴非洲之前真的不知道合同的具体内容表示了怀疑,金喜善本人也因此受到了公众的指责。(新浪网/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