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9日,中国歌曲排行榜2001年第二季度十大金曲颁奖典礼上,歌迷们惊喜地发现了田震
的身影,她的《水姻缘》获得了该排行榜的金奖,这是田震在“南京事件”后首次出席音乐颁奖礼,众多的歌迷以尖叫和欢呼表达对田震的喜爱,然而田震在领奖后匆匆离去,没有接受媒体的采访。
直到得知田震要起诉南京某媒体的消息后,记者才恍然大悟,看来田震想低调处理此事,所以才对媒体三缄其口。可是田震为什么要索赔100万这么大一个数字呢?带着疑问,记者独家采访了田震的经纪人———喜洋洋文化公司的副总张卫宁先生,张卫宁也是一副低调处理的姿态,在记者的强烈攻势下,他终于打开了话匣子:“我和田震现在不想接受任何采访,因为一切已经委托给岳成律师事务所。我们很少告媒体,尽管许多媒体都发表过不利于我们的文章,但是南方的这家报纸言辞已经上升到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不仅仅是田震个人,其实公司也蒙受很大影响。至于为什么要索赔100万,这是律师根据他们的专业知识提出的数字。”“那么田震参加颁奖礼,是不是标志着田震开始接受排行榜呢?”记者问道。张卫宁以非常肯定的口吻回答:“我们从来也没说过不再参加排行榜的评选,上次的评选活动没参加是因为忙于个人演唱会,毕竟是第一次开全国巡回个唱嘛。随着国家对各种评选活动的整顿,排行榜以后会越来越规范,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我们都会参加。”接下来张卫宁对记者提出的尖锐问题———“国家对文艺体育界名人实行重点税款监控,您怎么看?”也以合作的态度进行了回答:“我们非常欢迎国家的监控和检察,而且这是一件好事,以前对这方面不太了解,后来看了许多宣传,认识到国家把税收款用于教育、体育、卫生、交通等方面,改善了大家的生存环境,再说每一个公民都有纳税的义务,我们现在和地方税务局联系比较密切,在这一点上,田震和我的态度是一致的,我们对税款的申报也是持主动的态度。”
结束对张卫宁的采访后,记者又拨通了代理这起诉讼的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田爱京的电话,田律师说:“我们提出索赔100万是经过分析测算的,目前关于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数额国家没有具体规定,我们是依据了下述几个方面:南方这家报纸的过错程度;对田震造成恶劣影响的程度;国内以前对田震的社会评价。索赔100万元不代表田震的个人想法,现在喜洋洋公司全权委托我们负责这件事,我们就要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去考虑,提出100万赔偿款后,我们也没有什么可后悔的,一个人的名誉损失其实是无法测算的,花多少钱能买到人的声誉?再说田震从事的是特殊的职业,她事业的成功和她的声誉有很大关系,她受社会各界的关注程度也是极为广泛的,这100万元除此之外并不意味着什么,更不是田震想狮子大开口。”新报记者冯杏